一同經歷過的事情不一定是共同回憶
總是在想要睡覺的時候打開這裏寫下日記,那麽這些文字多少也就有了困意,有時候甚至忘記自己印象最深的是什麽。
今天與高中同學聊起以前的事情,他說我記得以前雨天我們一起撐傘回家,一起去飯店吃飯,還有,你給我打的電話。他用了一個省略號作為結尾,仿佛這是一件不該提起的事情。但是諷刺的是,這些情景我幾乎一個都不記得了。我不是一個記性很差的人,但是在此我了解到了記憶這種不對等的關系。
構成情感的重要要素之一的記憶,其實是很容易就人為的被扭曲或者說遺忘了。這也是好朋友聚在一起為什麽總喜歡話當年,因為誰都只會記得,對自己有利的那一部分。
雖然記憶不是對等的,但是並不影響對彼此的認知。往往一個人對你印象最深的瞬間,都不會是對方所認知到的瞬間。所以當我們分享彼此的記憶時,其實是將各自私密的空間拿出來分享了。
我們曾經一同經歷過的事情,雖然沒有同時印在腦海中。但是我們至少一同經歷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