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共生關系
這兩天發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還來不及將他們挨個呈現在每日寫作當作。所以我妄圖找到一個可以涵蓋這些故事的一個「共同準則」,找來找去,還真就從先秦時期的《道德經》里面找到了依據。
先說這件看上去毫不相幹的事。
第一件事,在上海疫情封城(或稱全域靜態管理)期間,因為並未在生產許可證所示生產車間為周圍封控居民提供餐食並獲利的巴黎貝甜,因為非法經營受到了上海市政府的處罰,在沒收非法所得的基礎上,還「酌情」進行了處罰。這個處罰決定讓經歷過四、五月魔幻現實主義的上海市民感到不滿,他們紛紛通過購買巴黎貝甜食品的方式來「抗議」市政府對其做出的處罰。當然了,巴黎貝甜的處罰倒是完成了,但疫情期間市民被分發到的物資的那些山寨產品到現在也沒有任何的調查結果。
第二件事,前幾天四川再一次遭遇地震,不過這一次地震剛好碰上了疫情封城(或稱原則居家管理)。因為地震采取緊急避險的居民,不是被封在小區樓里,要不就是剛到了樓下就被勒令要求回家繼續隔離,否則疫情防控的成果會被打回原形。有人在網上問律師,如果發生地震需要緊急避險的,而因疫情封控造成緊急避險不及的,應該如何認定責任。律師回答:這個問題太不常見了,應該討論火災情況下的緊急避險。網友回答:不,這剛剛就真的發生了。
第三件事,一位朋友向我抱怨。他的繼父被查出絕癥,但一開始醫生告訴他存在肝硬化的前兆,他都不相信醫生所言,所以家里人並不敢告訴他這個事實。而知道這個事實的親眷們,已經開始在謀劃「分遺產」的事了。朋友的母親畢竟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但繼父原本的大女兒是一個非常強硬的人,她並不打算這個「外族人」能拿到家里的一分財產。所以整個家庭都被卷入到了無解的家族遊戲當中,朋友問我,有沒有什麽解決辦法——我說出答案的時候,也覺得這是一個無解的困局,因為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的繼父立遺囑,但他們根本不可能讓他得知自己罹患絕癥。結果照顧繼父的事情,落到了朋友的頭上,而那些不用照顧繼父的人獲得了無盡的爭吵和紛爭時間。
第四件事,一位博友給我發來一個V2EX的帖子。帖子的內容大致是一個事業編製的工作人員,向三天後才會入職的年輕人索要「畢業時間」的基本資料,好完成入職資料里僅剩的缺失內容。但在他索要資料之後,年輕人可能覺得對方的語氣「不尊重」,所以拒絕提供資料,並拒絕了三天之後入職這個事業單位的決定。於是這個PO主把這件事發在了V2EX上面,並取標題《現在年輕人這麽剛的麽?》,可想而知,這個帖子下面出現了各種各樣的聲音,有覺得PO本身有問題的說話難聽情商太低,也有覺得年輕意氣用事,我倒覺得說不定這個年輕人早就有了後路,只不過找到了可以推脫工作的「正當借口」。
四件毫無相幹的事,但里面卻有一些有趣的相同內核。
這四件事里,都有一個「強者」和一個「弱者」。上海市政府處罰巴黎貝甜,而巴黎貝甜在疫情封城(或稱全域靜態管理)期間服務了被封控起來的市民,這里面的強弱對比顯而易見;執行疫情封城(或稱原則居家管理)政令的工作人員和不被允許在地震危機情況下緊急避險的居民,顯然也是兩個完全的強弱對比;「將死之人」亦可適用「死者為大」的邏輯,所以他是弱者,而爭奪遺產的雙方,都認為對方是彼此規則之中的那個「強者」,而唯一的「弱者」卻決定照顧繼父的最後人生;事業單位內的「小組長」表現出了「命令」的語氣,自然就獲得了「強者」身份標簽,而年輕人,特別是擁有可以顛覆職場傳統陋習的年輕人,他們當然是「弱者」,他們的聲音當然應該被人聽到和贊同。
這里又要用到貫穿在五百日寫作計劃里的一個時常出現的規則——中國人向來喜歡分析一件事情的「對與錯」。如何分辨出對與錯其實並不是件容易的事,因為每個人對對錯的標準都有不同——有人覺得男友在地鐵上看了別的女性屁股一眼就是出軌,但有的男人肉體出軌了還可以用「我精神上是愛著你」來修正感情忠誠關系的基本準則。關於上面那四件事本身,也很難分出對與錯,因為它一開始並沒有實際的標準。
上海市政府處罰巴黎貝甜是合法的嗎?當然是,未按照經營許可所在地生產加工食品的,本就違反了《食品安全法》,所以他的處罰是合法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不允許市民出小區,是因為按照網格管理,一個片區的疫情封控責任被劃分到了最底層的那個工作人員頭上,所以他們只能用「最不會出亂子」的方法來維系自己的工作和規避責任;大女兒要自己親生父親的遺產和再婚的順位繼承人要自己丈夫的遺產,這本身也沒有任何的對與錯;至於那個「小組長」要新晉員工非敏感信息資料的行為,可能是他太長時間處於這種官本位的環境當中,難免會有了「國企語氣」,但本身他索要資料輔助新晉員工完成入職資料填寫的行為也沒有對與錯。
如果一切都按照上面的思考角度,那這四件事就完全分不出對與錯,就沒辦法讓人在這些事情當中找到自己的「站隊」。所以人們就找到了一個最直接的也是最有效的「對錯劃分標準」——強弱對比。
所以你看,當上面四件事有了強弱對比之後,人們就很容易找到其中的對與錯,並同時完成了自己的站隊和抱團。那如果我們把「強弱對比」的這個規則拿掉,這四件事好像又跟我們沒有太大的關系了,因為它們可以以任何形式發生,只不過是看鐵拳是否已經砸到自己頭上的區別罷了。
但是換一個角度,如果沒有上海市政府對巴黎貝甜的處罰,有多少人還會感謝巴黎貝甜,甚至有可能還會有人站出來正義凜然地指控它,開始懷疑它是不是在疫情期間發的是「災難財」?如果地震來臨時,市民獲得了緊急避險的能力,但其他封控小區的人跑出來,導致整個街區成為了高風險區,那些原本歲月靜好的人還會原諒這些緊急避險的居民嗎?如果沒有了關於遺產的紛爭,這些人就真的會去給那個男人盡孝嗎?如果這個人並不是國企的工作人員,而是一個普普通通的老板,原本和對方談好的招聘事宜結果在最後被人反饋,那人們會不會去責怪那個沒有契約精神的年輕人?
先秦時期的老子早他媽看透了這一切,所以他才在《道德經》里把它寫了出來,看破但不說破,說破也不會點破,就算點破了一群人還在里面找彼此的對與錯。
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
《道德經》第十八章-節選
對,就這麽簡單。因為這四件事里的每個人和每一個因為他們某個行為造成的結局,都在這句話的奧妙之中了。當大道被廢毀,人們覺得規則是不近人情的時候,才會顯露出他們的人情味;當人們學聰明了,才會有利用聰明進行洗腦和詐騙的事情出現,甚至把聰明人當傻子一樣對待;至於孝道,本身也只有在家族矛盾發生的時候,才會真正地顯露出來,那些把老人照顧到最後一刻的人,按照中國式的劇本來說,他們往往也是得不到應有之善終的人。
這些關系一定會出現,因為他們就是彼此共生在一個邏輯規則之中的一體兩面,如果其中一個滅亡了,另一個也會隨即消失。「強弱對比」也一樣,如果它一旦消失了,那人們心中的那個「對與錯」也會隨即消失,自此,那些烏合之眾的抱團也會土崩瓦解。
另外,在《道德經》的第十八章里,其實還有半句話,但我覺得這句話可能要被抹殺掉了吧。
「國家昏亂,有忠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