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的三要素
時間單位的神奇之處就在於,它會因為人的感知不同而出現漫長或短暫。上一個五百日寫作的時期,我很喜歡聊起「時間」這個概念,是因為總覺得人的一輩子時間不夠用,所以恨不得把事情拆分到每一分鐘里。結果對自己苛刻的時間管理那幾年,雖然效率提高了不少,但是同時獲得的幸福感也下降明顯。
時間更像是一種魔咒,善於利用和不善於利用,從單位時間里得到的回報看似不一樣,但人們在這個絕對公平的規則里,得到的東西卻是一樣的。他們每經歷過一天,壽命就會減少了24小時、1440分鐘、86400秒。而且在這個單向的遊戲規則里,他們每損失的一秒鐘,就意味著它是徹底地流失。
之前有一個很無聊的「梗」,現在想想,它其實充滿著某種意義上的哲理:一個人如果生氣一分鐘,那他就有了60秒的時間是處於生氣當中。
嘿,這不廢話嘛!但你有沒有想過,從1分鐘到60秒,他們雖然是一樣的概念,但至少你還有選擇,你是生氣30秒還是生氣60秒。這個話題說起來就有些晦澀難懂,我舉一個大家都能明白的例子。
我參加過司法考試,一二卷每卷有100道選擇題,共計200道題,每場考試需要3小時、180分鐘、10800秒。所以很多考生很喜歡算出一個「平均值」,如果預留30分鐘的檢查時間,在剩下的2.5小時里,每道選擇題需要在90秒、1.5分鐘、0.025小時里面完成,否則時間會「不夠」。
但是問題在於,題目有難度的差別,每個人考生對不同的科目又有「在行」的部分,比如我在做刑法選擇題時很快,但是在民法科目時會需要多思考一會。所以在實際做題時,每道題控製在一個「安全範圍」就變成了非常困難的事。
在這個過程中,心態的崩潰往往就在一瞬間。所以,在90秒一道題的規則里,人們又追加了一個「補救」的措施,就是把這道題做出一個標記,暫時把對它的關註拋開,繼續在規定的「安全範圍」里完成下一題。結果這時,容易出現兩種非常慘的可能性,一個是因為空了一道題,而在機讀卡上填錯了一個位置;或是這道題到最後都沒有時間將它補上——在我考試的那一場,我見過「崩潰」的考生,他應該是因為留空而填錯了一道選擇題,在最後10分鐘里,他才意識到這個問題,便開始調整機讀卡,直到他心態崩潰把機讀卡用橡皮擦破,他最後崩潰地放棄了——至少後面三堂考試,他再也沒有出現過。
另一種崩潰,是緩慢地滲透。當一個人空出一道題時,他很難做到「無視它」,就算在做後面的選擇題,他還是總是想著那道題。所以這個「bug」會嚴重影響後面的「安全範圍」,他甚至會糾結要不要回過頭去把那道空著的題目再嘗試找到答案。但是,司法題畢竟不是數學考試,並不是通過一次重新的運算就可以找到答案的——在知識點完全記不得的情況下,倒不如相信自己的「直覺」。
所以,請允許我在每道題90秒的規則里,再加上一個附加的規則,但又是一個完全找不到標準的規則——「運氣」。我從小就不是個運氣很好的學生,至少我的第一直覺都會因為我的「自信」和「覺得B這個選項更順眼」而在考試的最後時刻將它改成錯誤答案。
在這樣的「運氣」之中,又會被人的主觀所左右。比如會對自己做出的選項按照某種「常識」進行質疑和否定:出題老師真的會連續5道題都設定C的答案嗎?所以,在每道題90秒的規則里,除了「運氣」還得再追加一個規則:「客觀性」。很顯然,這些所謂的客觀性分析,其實都是從主觀的邏輯思維出發的,在越是不知道答案的情況下,才會越是去猜測那些出題者會如何地設定答案。
基本上做到一半的題目時,這套規則就會完全失效,因為拖沓的時間會越來越多,除非你是一個「好學生」,知道沒到選擇題在考法律里的哪一個概念、罪名和法理,否則你就得完全相信自己的直覺——因為你「安全範圍」的規則必定會逼著你選擇一個「最順眼」的答案,並且說服自己選擇是對的,然後無視這種擔憂繼續下一題。總之,這種痛苦糾結的情緒會伴隨到考試的最後一刻,這也是為什麽司法考試算是全國性考試里為數不多「同時需要考驗考試者能力與心態」的考試。
很可惜,無論是用知識儲備、運氣、還是不停跟自己心理暗示認為自己選擇的那個最順眼的答案好像在某一次的真題練習中看到過類似的,同一場司法考試對不同人而言,都是3小時、180分鐘、10800秒,無論人們把每一道題規範在多少秒內,時間的規則都是一樣的。它並不會因為人們把它規劃得有多漂亮,每一道題所遵循的「安全範圍」有多精準而發生數量和質量上的不同。
看上去,那些簡單的、一看就會題目可以在10秒內完成,好像為後一道題多預留了80秒,但遇到那些卡殼的題目,這80秒有得換算回去。而那些精確地卡著每一道題應該用多少秒的人,會因為他們的時間混亂而出現崩潰情緒——這又回到了文章最開始說的那個「道理」,人的情緒卻讓時間有了「長短快慢」的區別。
拿三年這個時間單位為例,三年的高中生涯我可不想再回顧一次,因為我根本不是塊讀書的料,加之運氣不好、客觀性分析又差,所以時間在痛苦的情緒里對我來說是種煎熬;三年的婚姻生活,至少不需要各式各樣的考試,但我卻更願意每天都多懂一些奇怪的內容,好作為分享給對方的樂趣,所以對我來說又過得太快,有人覺得像是昨天發生的故事,而有的卻覺得像是才剛剛進入到慢慢寒冬。
所以,硬要問我時間到底是什麽,我只能撇撇嘴聳個肩找了兩個完全相反的「例子」,來證明時間的概念是什麽,它們自相矛盾但是又只能彼此共生,如果一個人沒有經歷過那些痛苦難過的三年,又怎麽會意識到自己想要的三年應該如何度過。
當然,在這個理論基礎上,我今天為大家提供時間概念的另一種理解——時間包含三個要素:運氣、客觀性和情緒。
「運氣」讓時間有了不確定性。一些人可以用運氣少走別人幾十年的漫漫長路,但一些人又因為他們的運氣而不得不精雕細刻打磨自己的人生;
「客觀性」讓時間有了人們誤以為可以做出改變的契機。沈迷在各種時間管理法則里的人,妄圖用標準時間的「客觀性」來拆分自己的時間,讓它們看上去更有效率,它不是沒有用,而是人們誤以為它一定比那些沒用時間管理之人的時間更有用;
今天的文章實際上是在昨晚寫的,它被定時發布後,我並沒有獲得某種意義上的「輕松」,因為客觀性告訴我,我今天還是得完成新一篇的每日寫作用於明天的自動發布。它們只是向前位移了一天的排期而已,並不是代表我能規避掉某一天的寫作計劃。
一個🌰
而最終,時間受控於一個完全捉摸不定的東西——「情緒」。開心讓時間變快、絕望讓時間緩慢、戀戀不舍讓時間白駒過隙、急功近利讓時間變成水滴石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