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文學觀
我們現在對於作品的要求,往往流於極端。一部分人追求娛樂,於是整天推崇那些玩笑式的作品;不錯,那使我們生活多了許多樂趣,然而歡樂過後的空荒,又是無法承擔的——那會使人後悔浪費太多的生命在這上面。
然而另一種極端是深刻與嚴肅。誠然,“文以載道”,文章自古就被賦予了崇高的使命——然而崇高不一定要深刻與嚴肅。過分的嚴肅,以及所謂的深刻,把人對與美的追求,拉到的萬劫不復的谷底。我記得幾年前,我讀魯迅一直以為魯迅就是批判、諷刺、揭露,以為魯迅就是《孔乙己》《長明燈》《狂人日記》,以為魯迅就是一副“橫眉冷對千夫指”的冷峻面容,然而當我讀到他的《魏晉風度與藥及酒的關系》,他的《朝花夕拾》整本集子時,我看到了另一個魯迅,一個不乏深思與揭露,但又幽默可感的魯迅。在我來看,他的這份風趣——更確切是風雅——是文人的最高境界。
中國長篇小說中的頂峰之作,是未完的《紅樓夢》。在紅樓夢裏,大觀園中一男一女一顰一笑,是優雅動人的,都是可以體悟得到的。你可以說書中美好的情感是神聖的,然而說她有多深刻,卻是不確切的——我們有一個更貼切的字:美。
自詩經屈宋以來,中華主流的文學歷經漢賦、唐詩、宋詞、元曲及雜劇,直到明清小說,文字的風格在變,由“關關雎鳩”到“桂棹兮蘭槳”,從“灼若芙蕖出淥波”到“不盡長江滾滾來”,最後到了《西廂記》《三國演義》《紅樓夢》……這些華章,到底是深刻說理的少,美麗幽雅得多呀!就算其中有的篇目催人淚下,有的篇目悲涼渾雄,然而給人究竟是美的享受呀!(不像現在有些“文學作品”——如果那也配的話——一寫就寫到了兇殺、變態、令人作嘔的諸多事實,而作者卻以此為賺錢法門。)
有人要發問了:“宋詩以哲理見長,卻又為何流傳下來(寫在教科書上)?”這話不錯!然而凡事都怕比,若是拿宋詩去和唐詩比,究竟誰在中國文學史上價值更高呢?盡管“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可能比“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時”更具有哲思,然而讓讀者去選吧,選擇一首更“好”的詩吧!我無疑會選後者。
並不是要讓寫作者們拋棄深刻與嚴肅,然而在深刻與嚴肅背後,要有著足夠的美來支撐;否則再“深”下去,可就真的是阿鼻地獄了!